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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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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老人去世之前都会提前订立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配写进遗嘱里,但是有时候可能会订立多份遗嘱,这几份遗嘱可能在内容上会存在冲突,那么多份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多份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同一继承物的遗书如果超出一份以上,且前后内容抵触,应分不同情况考虑:

  1、如果都进行公证的,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

  2、如果都没有公证也是以最后一份为准;

  3、如果进行公证和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存在,应该以有公证的为准。

  二、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处理。

  三、如何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

  1、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2、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多份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多份遗嘱的话,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的遗嘱为准,多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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