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还需要为丈夫承担债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0 09:43
人浏览

  咨询:我和丈夫2007年11月结婚时,书面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方对外借款自行偿还。2008年2月,丈夫借10万元炒股亏损。请问我是否有义务归还这笔借款?

  答复: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你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你们夫妻间有书面财产约定,则你可以不必偿还该债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