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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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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继承权是可以丧失的,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怎么写?丧失继承权的后果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形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三、丧失继承权的后果

  1、丧失继承权的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而继承遗产。

  2、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

  3、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的相关知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都是会丧失继承权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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