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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身亡 三妻拿结婚证和亲子鉴定争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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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岁的老何在漳州老家不幸身亡,家中的妻子阿照和5个成年子女以及老何的母亲突然收到一份要求分割遗产的诉状,告状的是老何在厦门的“妻子”阿夏和5岁的儿子。不久,又冒出一名26岁的女子阿西,她以3岁儿子的名义向法院要求分割老何的遗产,因为她有一份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儿子是老何的。

  阿西的问题比较明朗,她跟老何本来就没有登记结婚,但阿夏却持有与老何的结婚证。根据法律,一夫不能有两个合法妻子。日前,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宣告阿夏与老何的婚姻无效。

  冒出两个女人争遗产

  2009年5月28日,身为漳州一家公司总经理的老何,被人以谈生意为名骗至漳州某县城外枪杀。他去世后,县城老家的妻子阿照和5个成年子女一起料理后事。

  两个月后,老何的80岁母亲突然收到法院转交的起诉状,告状的是一名叫阿夏的女子和她5岁大的儿子,她说,5年前在厦门与老何登记结婚并生下儿子,现在老何死了,她们母子俩有权分割遗产。为了证明不是撒谎,阿夏还提供了结婚证。

  县城的一家老小看到诉状后很奇怪,阿照赶紧向法院提供县城出具的结婚证,证明她才是老何的妻子。

  双方争执时,审理遗产争夺案的法官突然收到一份《参加诉讼申请书》,26岁的女子阿西代理3岁的儿子提出申请,也要求分割老何的遗产。虽然阿西没有与老何登记结婚,但是儿子是跟老何生的,有亲子鉴定报告为证。

  结婚证纠结先来后到

  两本结婚证都是真的,亲子鉴定也没作假,分割遗产之前,先要确认婚姻的效力。

  阿照先向法院递上申请书,要求法院依法宣告老何与阿夏的婚姻无效。阿照说,1983年,她就与老何摆酒席结婚,随后生下四女一子,最小的孩子都已经成年了,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村里没人不知道。但她拿出的县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却是2006年的。

  阿照解释说,1983年她和老何结婚时,只摆酒席,没领结婚证,到了1991年,她和老何才去民政局补领结婚证。后来发现结婚证上填写的姓氏有误,2006年6月份,她和老何再次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阿照说,既然20多年来她和老何的婚姻一直都在持续,那么阿夏与老何就是重婚,是无效的婚姻。

  阿夏也向法院提交《反诉申请书》,要求法院宣告阿照与老何的婚姻无效。阿夏说,2004年她在厦门正式与老何登记结婚,她才是老何的合法妻子。

  阿夏回忆说,2004年3月份,她和老何到厦门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老何提供的户口本上有关配偶一栏是空白的,而且老何还在办理结婚证的材料上声明“未婚”。[page]

  阿夏认为阿照1991年办的结婚证是假冒的,因为证件上的姓氏和出生日期都与户口簿上的不符。虽然阿照2006年办的结婚证是真的,但这本结婚证是骗来的,因为阿夏早在2004年就与老何办了结婚证,按照先来后到的说法,阿照和老何才是重婚,两人的婚姻无效。

  多方材料证实阿照是原配

  在结婚证上,阿照确实有些理亏,因为1991年办理的结婚证上不仅姓氏和出生日期有误,照片也有撕毁粘贴的痕迹,而且法院向老何老家的婚姻登记部门调查时,查不到他与阿照1991年的结婚档案。

  然而,除了结婚证,阿照手上还有2002年县公安局颁发的户口本,上面就清楚地记录老何的婚姻状况是“有配偶”,而且配偶就是阿照,这比阿夏的结婚证早了两年。

  另外,2006年申请补办结婚证时,老何在声明书中明确表明,从1983年开始,他就与阿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育5个子女,当时老何还声明没有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当然了,丈夫眼里的妻子可能不只一个,但是婆婆眼中的媳妇就只有一个,在老何的母亲看来,阿照才是唯一的儿媳。

  【说法】

  老家妻子是事实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本案中,阿照与老何于1983年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1985年至1989年相继生育5个子女,因此可以确认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公安机关的户口本和群众都认可双方的婚姻状况,而且老何于2006年补办结婚证时,仍然确认继续与阿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愿意维持事实婚姻关系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因此,老何在与阿照的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4年与阿夏在厦门市登记结婚,违背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属于重婚,阿夏与老何缔结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探索】

  婚姻信息亟待异地联网

  之所以会出现两本合法的结婚证,主要原因就在于婚姻信息无法异地跨部门查询,例如,2004年阿夏与老何登记结婚时,厦门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就无法了解到,漳州县城的公安局2002年的户口本已经明确老何与阿照的婚姻关系。到了2006年,当老何与阿照补办结婚证时,县民政部门也无法获知2004年老何已经在厦门与阿夏登记结婚。[page]

  记者了解到,虽然民政部已经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但是目前很多省市婚姻登记机关仍沿用旧的统计模式,部分省市的婚姻登记电脑软件仅局限于一般的办公自动化,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独立操作、自成体系,未形成省级婚姻登记网络系统。个别人利用这一疏漏,在不同登记机关进行重复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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