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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公证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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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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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遗赠抚养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三、办事程序:1、申请人向阳城县公证处申请;2、受理公证资料;3、审查;4、符合条件的办理公证。

四、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其他组织。

五、申报材料:

1、遗赠人、抚养人为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2、抚养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抚养人为公民的须提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状况和其家庭成员情况的证明;

4、抚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书面意见;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物清单;遗赠抚养协议书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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