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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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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车祸势必会对车上的人员造成一定的伤害,对于孕妇来讲,如果遇到车祸,建议要及时的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那么孕妇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孕妇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孕妇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因车祸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二、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5、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伤残鉴定的时间

  如果发生的事故对容貌有所影响,甚至在以后出现了听力、视力障碍,也就是如果听得不清楚、看不清楚之类的损伤,以及组织器官畸形,比如鼻子歪了,脊柱骨折的伤害,这些需要在伤后的3到6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 ;

  如果在发生事故以后,还有肢体功能障碍,也就是事故发生后,比如你的腿断了,残疾了,行走发生困难类似的伤害,在伤后6到9个月的时间内进行鉴定最好;如果因事故而造成颅脑损伤,致使智力、精神出现了问题,癫痫、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瘫痪等应该在6-12个月进行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孕妇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的相关介绍,对于受害者来讲,进行伤残鉴定是更好的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所以要注意伤残鉴定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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