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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酒驾车肇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3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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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均把驾驶人醉酒作为免责的事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对保险法和强制三者险合同的研究,我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我代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我根据事实与法理向法院提出了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现在就将我的案件中的经验与大家分享:
保险公司究竟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呢?

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1、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没有明确列在免责条款中,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免责事由。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做为本案肇事车辆的保险单位被告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强制三者险的赔偿项是明确分开的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三项。即使被告三依据强制在者险第八条规定,不承担垫付医疗费用的责任,也应当承当其它损失,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及财产损失赔偿。

3、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者险的投保面和保障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从我国强制实行交强的意义上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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