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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成为伤害死亡首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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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2日正式确立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日,敲响了全民树立安全意识的警钟。漠视法规和安全则会让人成为“马路杀手”或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在很多城市,横穿马路、乱闯红灯、违规变道等违反基本交通安全规则的行为每天都在上演。之所以将12月2日确定为交通安全日,是希望将“122”打造为交通安全符号,一提到122就能想到交通安全,提醒市民安全文明出行,而通过跳舞这一方式,是希望借助时下流行元素,吸引市民的目光。

  平均每天86人死于“越线”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鲜有礼让”的司机,这是当前国内很多城市交通现状的真实写照。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近年来,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等“细节”。

  “细节”致命触目惊心: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造成死亡26154人;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1.4人死于“不让”、0.5人死于“强占”。

  每年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控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经取代自杀成为我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

  “我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虽然技能转变过来了,但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长期研究交通安全的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刘攀教授认为,细节致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意识的人们对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这让中国人看起来更像在“骑着汽车”。

  事实上,有关法律并非缺少对细节的规定,但在执行上却遇到尴尬。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举例,比如机动车闯红灯按规定驾驶者要被扣分罚款,但实际上并非所有路口都有电子警察抓拍;行人闯红灯等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中难以执行。“不承认、没钱、编造身份的都有,我们只能批评教育。”[page]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指出,交通安全的魔鬼都在细节中,看起来是小事,又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常怀畏惧、遵守规则,交通安全就能成为每个人的护身符,继续漠视只会让人人都成为“马路杀手”。

  人车“争道”埋隐患

  每天上下班高峰,南京城区的太平北路总是格外拥堵。由于沿线正在修地铁,占用了很多道路资源,部分路段非机动车道不到一米宽。南京市民乔醇骑车上班经过此地往往“不得已”窜上机动车道,时有险情。“走这样的道,不是逼着人去违法吗,还谈什么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城市规划设计不合理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余凌云说,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同时,一些环线、立交桥进出口设计不合理,标识不明确等问题也饱受诟病,被认为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道路规划只有更科学,才能更安全。目前我国道路资源日益稀缺,行人与车争抢路权的矛盾加剧,如何平衡,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从各地实践来看,交通管理者往往更多考虑机动车的路权,行人和非机动车经常处于弱势。

  亟待科学管理

  合肥市民夏先生已有五年驾龄,近年来所在城市一系列“畅通工程”上马,可他却感觉路仍然难走。“每天上班我都得在一个路口堵上半小时以上,因为四条车道的马路只设了一条左拐弯道,这种情况至今已快一年,交警部门怎么就不管管呢?”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比如目前对驾驶人管理应该区分普通驾驶人、职业驾驶人等实行分类重点管控。解决车路矛盾,在拓宽道路架设立体交通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道路资源的盘活,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密度是否合理,信号灯长度是否超过交通流量要求,立交桥和环路上下出口距离是否合适等,只有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才能真正保障交通安全顺畅。[page]

  余凌云说,同样是华人社会,香港的人口密集程度和私家车拥有率超过很多内地一线城市,交通环境却好得多。原因是上下班搭乘公交不开车成为多数人的选择。加之香港公交网络立体无缝对接、快捷便利,这十分值得内地借鉴。

  “道路通畅、低事故,是评价交通安全的基本目标,也是基本民生需求。”金会庆说,交通安全日敲响的不仅是全民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的警钟,更是城市管理者破解如何营造交通文明环境难题的新起点。

  现场

  “中国式过马路”

  何时谢幕?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近日,一位网友发布的“中国式过马路”微博显现了中国各大城市行人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

  惊险穿越频现

  五羊邨是广州市中心人口密集最高的区域之一。记者观察到,当车辆直行灯变红,转向灯为绿灯、行人灯仍为红灯时,如果车辆很少,已经在路口等候的行人都会立即过马路,而不是等待20秒后行人灯转为绿灯。偶尔有转向的车辆,司机都得小心翼翼,放慢速度避让。记者观察了15分钟,200多个过马路的行人都是如此,中间还有7个行人在直行灯都未变红灯、但直行车辆较少时,就直接穿过马路,其中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和抱着孩子的母亲。

  在广州白云区同德围,这一居住有30多万人口的整片区域只有一条主干道与市中心连接,且有不少货运站,包括货车在内的车辆密集。路上没车时,一些行人即便看到红灯也会疾行穿过,如果有车,就先跑到中间栅栏处,等另一侧车道没车了又立即穿过。短短15分钟内,记者就见到了11个这样的身影,这期间不时有大货车呼啸而过,着实让人捏一把冷汗。

  在上海,虽然“交通安全日”的宣传车开上了街头,但记者在不少路口还是能发现有个别行人冒着车流、顶着红灯过马路。

  市民徐莉告诉记者,自己每天上班经过的路口绿灯时间仅20秒左右,50多米的距离几乎要一路小跑才能顺利通过,“有时碰到机动车右转占道的话,就要在马路中间的"安全岛"再等一轮绿灯。有些人等不及就会去闯红灯,这还是很危险的。”

  “车走着肯定是不能过,没车时候就可以过了,就算是红灯但也没影响交通啊。”在采访中,大部分行人对于闯红灯行为做这样的解释。携女儿一起过马路的广州市民许海芬抱怨说,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转向车很少就不要设置那么长的时间,如果附近就这一条斑马线,又没有天桥,过马路的人这么多,肯定没人愿意等。[page]

  仅为方便或随大流

  还有一些行人表示会随大流,看着别人过自己也就过去了,一位市民的话很有代表性:“如果大家都顶红灯走了就剩我一个人还站着,那感觉挺傻的,尤其是在路上没有车的时候感觉就更另类了,后来也就不管了,别人走也跟着走了。”

  广州“平安之路”交通安全公益推广中心发起人马相华6年前曾经历车祸,“劫后余生”后深感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转行做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马相华说,从6年来接触的大量交通事故案例来看,目前“中国式过马路”确实非常普遍,调查结果显示,近六成的人过马路没有红绿灯概念,都是看车,“甚至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可能他不会随地吐痰,不会乱扔垃圾,但在过马路时却只有时间概念,不在意红绿灯。”

  马相华说,大量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行人随意穿越马路时,特别是在绿灯变红灯前的那几秒是高发点,这时候司机的加速意识很强,行人如果“抢灯过路”,很容易造成事故。

  专家表示,造成目前“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对于交通文明的宣传和教育还不到位,还不够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二是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还有提高的空间,例如一些路口的红绿灯的时间设置不合理。三是对于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不够,有关惩罚规定在实际中没有落实到位,“法不责众”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

  资料

  什么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是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族,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指挥等四个分支,340个成员。你可不要小看了它们,它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是交通出行的基本规则。其中:

  最威严是亮闪闪的信号灯,主要有红绿灯、方向指示和闪光警告等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是很多父母教给孩子的第一首儿歌,所以立在路口的红绿灯是名气最大的。在一些不那么繁忙、但可能会有危险的路口,会有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左右瞭望、确认安全再通过。

  最多样的是交通标志,蓝色的是指示、指路标志、绿色的是高速公路指示标志,红色的是禁止标志、黄色的是警示标志。

  最朴实的是标线,“它”和交通标志是好兄弟,经常合作起来指示车辆通行,有交通标志的地方都会看到标线的身影。标线有时还要板起面孔,独立承担重任,告诉人们哪里不可以停车、哪里不能变换车道。[page]

  最帅气的是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当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与警察的手语信息不一致时,要听警察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和谐。

  调查

  光修路不配套

  农村“裸路”问题多

  不安全的路在农村更为突出。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10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354万公里,占86%。由于道路标准低、安全设施不全等原因,2003年以来,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超过半数发生在农村公路。

  “要是有路灯、标记标识,我们书记可能也不会出车祸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但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红岗村村民周爱荣说起在车祸中去世的村支书朱文清,仍止不住地掉眼泪。

  记者在事发路口看到,这条新修的沥青路平整宽阔、路况不错,但路边只有一排路灯,路口处路灯间距足有数十米,没有红绿灯,没有道路中间线,也没有防护栏等其他安保设施,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裸路”。

  “当时是晚上7时许,天色很暗,朱书记正准备左转拐上小路,对面一辆摩托车急冲而至将他连人带车撞倒……”红岗村妇联主任贺新红指着事发路口说,要是当时路灯足够亮、路中间有防护栏的话,事故也许就能避免了。

  近年来,类似的交通事故在湖北农村公路并不鲜见。2011年2月7日,湖北利川发生一起10死9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路段属“村村通”公路,连最基本的道路中间线都没有……

  统计显示,2011年,湖北农村交通事故共496起,造成234人死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60%以上,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5%以上。2003年以来,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4%发生在农村公路。

  据了解,湖北的大多数农村公路建设以通为主,配套安保设施几乎没有,大量农村道路成了“裸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陷入“公路通了,路面好了,事故却多了”的尴尬局面,严重威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教授蒋惠园表示,近年来,农村公路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原因虽然很多,但资金不足、安保设施建设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十一五”期间,我国加大农村交通建设投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978亿元,年均递增30%,全国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接近100%。但一个普遍现象是,农村公路通了,配套设施特别是安保设施却大量缺失。[page]

  以湖北为例,目前全省农村公路需建安保设施的路段共47889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24.6%,其中特别危险路段18251公里。许多临崖、临水等高危路段没防护栏、防护墙等安全设施,极易发生坠崖、翻车等交通事故。

  “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缺失,说到底是没钱,国家对道路建设这一块有较充足的资金支持,安保工程的投入却严重不足。”蒋惠园说。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湖北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30多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资金仅占0.2%。

  据了解,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是县乡人民政府,中央和省级政府以奖代补,但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县乡政府财力十分有限,配套经费很难落实,这种状况亟待引起重视。

  快评

  让文明出行成为习惯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这一主题的设立,是为了弥补当前我国交通安全的最大短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

  道路通行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交通规则为公民行使道路通行权划定了边界,对各类交通参与者的路权矛盾进行调适。据统计,我国道路交通事故80%以上源于违犯道路交通法。仅今年前10个月,因闯红灯肇事、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分别造成798人、26154人丧生。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有义务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别是在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加速增长,人、车、路之间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更需要使守法出行成为城市交通的润滑剂,让有限的道路通行资源发挥最大效率。

  交通文明表现在对安全的保障和对生命的尊重上,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我国虽然迈入了汽车社会的门槛,但在交通文明方面还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需要将交通规则和文明意识潜移默化为人们的交通习惯,让文明礼让蔚然成风。

  遵守交通规则,是公民为社会作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违反交通规则,所得可能只是抢先一秒,所失则可能是自己或他人的一生。为了生命更加美好,为了社会更加文明,每一位公民都应将交通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使文明出行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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