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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冲入民宅致死伤 违规司机被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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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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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07年9月24日,被告人程某驾驶车牌为湘BX6919中型客车,承载多名乘客从醴陵市官庄乡瓦子坪驶往醴陵市城区,当客车从官桃公路左转驶入醴官公路地段时,由于被告人程某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车辆失控,载客中型客车冲出路面,撞向民宅,将附近的被害人程细珍、张艳二人压倒,造成程细珍、张艳死亡,乘客钟建清等四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被告人程某当日到醴陵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交通运输中疏忽大意,违章操作,致使发生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此,根据被告人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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