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新加坡国际仲裁的里程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7 06:55
人浏览

  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选择了新加坡,在此设立亚洲区的中心,让亚洲国家利用我国的设施,更有效地解决国际纠纷。换句话说,“亚洲常设仲裁法院”的设立,是新加坡在国际仲裁方面的一项里程碑。
  前天,副总理兼律政部长贾古玛教授代表新加坡,与代表pca的秘书长范登豪特签署了合作协议。

  常设仲裁法院于1900年成立,院址设在海牙和平宫。近年来,各国对国际仲裁服务的需求日增,常设仲裁法院不断在世界各地设立“分院”,包括南非、黎巴嫩和哥斯达黎加。亚洲区约占常设仲裁法院案件的20%。

  贾古玛对媒体表示,近年来在新加坡处理的仲裁个案不断增加,很大原因是新加坡向来被视为立场中立,司法系统有效和可靠,对仲裁服务也给予大力支持的缘故。

  我国目前也设有一个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范登豪特说,pca在新加坡设立亚洲中心,并非与它竞争,而是相辅相成。事实上,两个仲裁机构的重点各有不同,siac以处理商业纠纷为主,而pca的服务范围,则包括解决国与国之间、国家与私人组织之间、政府与组织之间的各种争议。

  范登豪特指出,新马两国为了新加坡在柔佛海域的填海事项,四年前引起争议,便曾把问题提呈到海牙仲裁,两国终于在前年4月签署和解协议。

  照我们看,新加坡成为常设仲裁法院的亚洲区中心,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世界各国对于以仲裁形式解决争端日益具有信心;另一方面,则是新加坡本身的司法与行政经验,对国际社会越来越具有吸引力。

  历史上,在国际法庭未设立之前,一般国家之间如果要和平解决争端,多是通过谈判、调停与和解的途径。另一种做法是提交公正的权威,由其依据法律对讼案作出裁定,称为仲裁。

  常设仲裁法院,是1899年与1907年,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进行通过与修订,而正式成立的。这100年来,其“业务”有起有落,曾经有一段时期案件减少,陷入低潮。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提交国际仲裁的讼案渐多。

  目前,常设仲裁法院正处理约20宗纠纷,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日常处理的个案则多达150个。资料显示,以仲裁解决纷争的处理方式,近年来大受亚洲区域欢迎,牵涉的款项多达100亿美元

  一般认为,现代仲裁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个案,是1872年英国与美国之间的“亚拉巴马号”案。亚拉巴马号是美国内战期间南方各州在英国订制的一艘船,经武装后用来袭击北方的商船,造成很大的损失。内战结束后,美国要求英国赔偿,仲裁法庭于1872年判定英国付给美国1500万美元。英国遵守裁决而赔款,成为国际仲裁成功的楷模。

  据法律界人士的看法,新加坡成为亚洲区国际仲裁服务的翘楚,无疑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条件。长期以来新加坡应用英语,无论美国或英国的法律,对新加坡来说都熟稔有加。

  此外,立足于大国强国之间的新加坡,向来就很注重国际法。因为只有公正、严谨地依据国际法来订定协约与办事,我们才能进退有度,与国际社会和谐共处。这样的小国生存之道,结果也磨砺出我们的特殊技能,成为一种经世大业的佼佼者。


编辑:丁鸿 [page]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