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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举办大专院校仲裁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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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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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召开各大专院校部分仲裁员座谈会,会议由李立之副主任主持,广州地区各大专院校二十余名仲裁员到会。

会议首先由本会工作人员介绍了中国商事仲裁网的改版情况,并演示了改版后的商事仲裁网。与会仲裁员就网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和询问。网站演示完毕,由李立之副主任介绍了本会近期的工作情况、案件的受理情况、案件特点、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仲裁员队伍建设以及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与会仲裁员肯定了本会多年来的工作成绩,并围绕会议主题“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仲裁工作关系,为仲裁发展出谋划策”,就仲裁要办出特色、有别于法院;仲裁员如何做好角色的转换,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树立仲裁公正、公平、高效的形象,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做好宣传开拓工作;如何加强与仲裁员的联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一、仲裁要办出特色,有别于法院。

与会仲裁员认为,仲裁应给当事人一种不同于法院的感觉,不应办成第二法院。首先,仲裁应避免造成仲裁程序诉讼化,目前开庭的模式越来越与法院的庭审模式相同。仲裁法对程序方面的规定是较宽松的,但各仲裁委的仲裁规则却将程序规定得很刚性。仲裁应较法院更具有人性化的东西,但程序越严谨就越僵化,因此,应尽量减少刚性的规定。比如仲裁规则对于逾期举证的问题,部分仲裁员认为举证的期限不足够,应该借鉴外国的做法,允许证据交换到穷尽,有利于查明客观事实。其次,仲裁机构一定要“平民化”,要亲民,不应办成“衙门化”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要建立为社会服务、为社会排忧解难的观念,仲裁员要和蔼对待双方当事人,开庭问话的口气要温和。

二、仲裁员要做好角色的转换工作,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

与会仲裁员认为,目前部分仲裁员在审理案件中将自己放在代理人的位置,不能处理好仲裁员的位置,这容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不利于解决纠纷。仲裁员是公断人,不应将自己定位于代理人的位置,要迅速转换角色。这种角色的转换有赖于仲裁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这就要求仲裁员要不断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仲裁员委要对有倾向性的仲裁员予以监督、提醒,不断地予以敲响警钟。

三、树立仲裁公正、公平、高效的形象,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做好宣传开拓工作。

与会仲裁员认为,仲裁应树立公平、公正、高效的形象,发挥仲裁程序灵活的特点,切实办好每一件案件,让普通老百姓在这里得到尊重,能够满意地解决问题,就能够让仲裁制度深入人心,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另外与会仲裁员建议仲裁委派员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向胜诉的当事人了解执行的情况,统计当事人自动履行、申请强制执行以及最后能够执行完毕的案件比例,这也有利于宣传仲裁制度。

四、仲裁委应及时将信息发布给各仲裁员

仲裁委可以充分利用因特网不断加强与仲裁员的沟通、交流。同时有仲裁员谈到目前要实现实质意义上网络仲裁是比较难的,因为证据原件无法放在网络上,无法解决证据的质证问题,但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立案、合议等工作,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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