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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大推仲裁调解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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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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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香港积极发展为区内仲裁中心,内地汕头大学亦有意培训仲裁及调解人才,由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胡红玉亲自领导筹划,推出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及调解课程,课程已获得英国及香港的相关仲裁机构认可。胡红玉认为,仲裁及调解已成全球趋势,汕头大学法律系学生有条件成为优秀的调解员,协助南中国及广东省的发展。
  汕头大学本科设有3个方向,包括民商经济法、国际法比较法、仲裁调解课程。自2003年加入汕头大学担任法学院顾问的胡红玉接受本报专访时说:“诉讼前调解已成全世界趋势,香港近年亦大力推动调解。”她解释,家庭纠纷、商业纷争等案件未必适合采用诉讼的方法解决,调解较诉诸法律更具效率。
东莞“法律诊所”供实习
  她称,汕大将教导谈判技巧,与学生讨论仲裁及调解的个案,期望培训学生成为优秀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的双方取得共识,达至双赢。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司改办”于8月初指出,全国须大力发展诉前调解。她举例,不少港商于东莞设厂,发生纠纷的机会相对较多,广东省已于东莞设立全国诉前调解试点。
  她表示,汕大计划与东莞法院合作,设立集学习与研究于一身的基地。汕大于东莞设立“法律诊所”,供三年级学生于暑期实习一个月,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诉讼前的调解服务、诉讼援助等,期望明年暑期开始实习计划。汕大亦会与东莞法院法官合作,提供调解培训。
获英港仲裁机构认可
  法律系学生必须参与实习,三年级学生可于北京广州、汕头等地实习,胡红玉于香港四出张罗实习机会,为学生争取投身不同法律机构实习的机会。她说,每年约有30名学生投身本港的律师行或政府机构实习,学生可参观廉政公署、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立法会、交易所等,两个律师公会更会向学生讲解有关法律道德、守则的知识。
  汕大法津学院的调解课程于06年获得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认证,而仲裁课程亦于08年获得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的认证,课程达国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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