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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7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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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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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我市社会保险将启用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据悉,2010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3元;2010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67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下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59元;金湾区(含三灶科技工业园、高栏港经济区,下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8元。


此前,我市执行的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0元,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7元。


新标准执行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横琴经济区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各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横琴经济区按全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各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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