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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今后可办各类医疗机构 医保政策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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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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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社会资本可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昨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在医保定点、政府补助、税收、用地等方面,提出促进社会办医的18条政策,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

  《若干政策》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本市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本市实际,明确提出5个重点鼓励的方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在本市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以及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此外,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当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举办主体。(午报讯 记者汤瑜)

  延伸阅读: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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