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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会主席的腰杆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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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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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获悉,全总决定今年投入1000万元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由工会分级负担的试点工作,以进一步保障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解除他们为职工维权时的后顾之忧。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2010年,对聘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全总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下拨,其余部分由试点地区省(含)以下地方工会配套专项资金解决。

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总首次对基层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拨付,此举将对保证聘用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减轻基层工会负担以及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据介绍,从今年起,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分级负担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2010年在部分省(区、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展开试点;2011年试点扩大到全国2/3的省(区、市)总工会;2012年试点范围到全国所有省(区、市)总工会。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按需聘用1名专职工作人员,从而基本解决这一级工会“无人干事”的问题。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将在近年来聘用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多、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数据库信息录入准确及时、且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北京、山西、吉林、江苏、福建等5省(市)总工会和西安、石家庄深圳、青岛、上海杨浦等5个城市(区)总工会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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