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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带薪休假”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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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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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发了省城出台公务员可以“带薪休假”的办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公务员“带薪休假”的天数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休假有什么政策区别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广大公务员,带着这些问题,5月17日,记者到太原市人事局对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进行了深入了解。

  “带薪休假”不含节假日

  太原市人事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省城公务员是按照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来执行休假。对于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但不满15年的公务员,每年可以休假10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5年的公务员准许休假两周。在休假期间公务员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但太原市人事局特别强调,公务员“带薪休假”的天数不包含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和星期日。

  事业企业不一样

  公务员可以“带薪休假”,那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怎样休假呢?据太原市人事局介绍,1985年,我省就出台了相关办法,其中规定,我省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休假制度。1991年,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又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恢复实行休假制度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人员休假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规定与公务员休假制度基本一致。

  企业职工的休假制度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根据1991年国家的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两周。因此,企业职工的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不休假也不“经济奖励”

  自己不休假是否可以享受经济奖励是广大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太原市人事局告诉记者,对于这一问题,国家和我省都曾有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禁止借休假之机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因此,公务员不休假,省城的机关单位也不能对职工发放补助。同时,职工在外地休假的,往返产生的相关费用也是“自行处理”。

  部分职工不能享受休假

  休假制度并不是每个公务员都可以享受。在本次《关于太原市公务员休假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部门规定,对于当年内请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内病假、疗养和事假累计超过50天的;按规定当年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及配偶假期的;按国家规定当年休假或放假的天数达到或超过规定休假天数的几类人员当年将不能享受休假。同时,公务员当年休假后再因病、因事超过上述五种情况之一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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