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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困难暂时拖欠工资是否合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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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取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最重要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说用人单位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向劳动者全额发放应发的工资,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经过与本单位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不超过一个月支付。

  如果说用人单位以资金周转困难、亏损等为借口,扣减劳动者的工资,致使应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这种情况应视为没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有多么困难,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就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规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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