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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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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在休产假的时候,由于产假是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假期,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在休产假的员工,是需要发放其对应的工资的,是不能不发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二、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对于男方陪产假、晚育增加产假时间及独生子女增加产假时间,各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参照当地政策执行。

  产假工资:现在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工资照发,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至于“工资照发”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有一定争议,但很多地方法规已明确了是按照全额工资发放。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产假的工资发放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的才是合法有效。好了以上就是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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