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青岛启动国企领导年薪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8 10:37
人浏览

青岛启动国企领导年薪制

海尔海信老总率先吃上“风险饭”

为青岛各界广泛关注的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近日有了“说法”。海尔、海信两大集团的老总率先吃上了凭企业盈亏而定的“风险饭”。

据青岛市经委有关人士介绍,年薪由基本年薪和风险收入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略高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掌握,用于维持经营者的基本生活和日常消费;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获得的收入作为风险收入,采取现金兑付与本企业股份兑付相结合的办法。兑现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基薪,其余部分转为经营者股份或补充风险抵押金,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现金兑付剩余部分可转为本企业股票,经营者在任期内或退休前不能上市交易。另外,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还需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对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被没收风险抵押金,造成重大损失和触犯法律的要受法律制裁。

据悉,除海尔、海信两大集团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外,青岛今年还要再选20户左右领导班子稳定、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试点。

岛城各界对年薪制反响热烈,有猜测说企业经营者可拿到几十万元到数百万元的年薪,记者就此采访青岛经委一位负责人时,他拒绝向外界透露考核试点企业的年薪具体数额,并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减轻对经营者的压力和影响。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