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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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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每天都会上演着意外的发生,而意外的发生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车祸的发生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了。车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车祸,那么就需要怎么去赔偿呢?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下车祸的工伤怎么赔偿

  一、车祸的工伤怎么赔偿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三、工伤的分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车祸的工伤怎么赔偿的详细介绍。如果我们在上班的途中或者是工作的途中发生了车祸,那么赔偿的问题就和普通的车祸不一样了,这个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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