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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0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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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一般主要的处理办法是到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据此向用工单位索赔。但是实践中有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手足无措,不知道下一步需要做什么,因此今天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介绍申报工伤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报工伤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2、认定工伤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3)书面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申报工伤的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认定工伤的,企业、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应当在固定期限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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