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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申请工伤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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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是是需要申请的,也是需要经过一定流程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申请工伤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申请工伤是怎样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因工死亡。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后是否还能得到工伤赔偿

  能够得到工伤赔偿。

  首先,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其次,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均专门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抵消、减免工伤保险待遇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另外,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工伤保险并非商业保险,故用人单位也不得以侵权第三人赔偿了相关费用而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再次,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从而决定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二种不同的请求权。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故意或过失的不法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显着的特点是对受害者的补偿和对加害者的惩罚。所依据交通安全法规、《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也就是说,是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是劳动者依据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显着的特点是事故后的社会保障性。因此,对这两种不同的请求权,不能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

  三、工伤死亡有哪些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4)交通费等。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申请工伤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主要是提交资料到工伤保险部门,核实有关情况,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最后送达给职工或者职工所在单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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