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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办理解除合同报告书要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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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一份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如果无法继续约定下去了,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一般办理解除合同报告书要多长时间?解除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样子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二、一般办理解除合同报告书要多长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办理完成,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合同的效力

  1、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2、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综上所述,一般办理解除合同报告书需要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办理完成,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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