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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制度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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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面临一些不好的环境,需要从事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等,在工作的时候,也可能会发生一些职业疾病和劳动损伤,为了保障公民安全,我国制定了劳动保护制度,要求企业为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劳动环境,那么劳动保护制度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保护制度是怎样

  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6、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8、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9、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10、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二、产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

  1、产假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劳动保护费支出范围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范围界定标准是:

  (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保护制度是怎样等知识,由此可见,劳动保护制度主要是是对劳动生产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等方面做出的规定,对于女职工经期、孕期以及哺乳期要做出特殊保护,劳动保护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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