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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宝宝高峰年 生育保险受关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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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的张女士在一企业单位工作,由于面临4月份的生产,但关于怀孕、分娩的女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孕产期的费用限额是多少等等问题,张女士却一无所知。

记者在日前的采访中也了解到,很多女职工对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待遇情况知之甚少,只是在涉及自己的利益时才向身边已经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的同事、朋友进行咨询。随着今年众多奥运宝宝的出生,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企业女职工对生育保险的关注度也开始逐渐升温。

记者近日在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采访时得知,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关于生育保险的咨询电话,咨询的方向也多数是在享受生育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据了解,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费用是由单位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用自己掏腰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实行限额报销。其中,正常产的不超过700元;剖腹产的不超过1800元;难产的不超过1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2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4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在生育津贴方面,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停发。至于生育津贴的标准则是根据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月/人平均工资除以21.5,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含护理假天数)一次性计发。

这位工作人员对于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况也进行了说明。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参保职工患妊娠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并发症等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或者参保职工在施行剖腹产时遇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须做切除术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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