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18:48
人浏览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保障失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全省统一从19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的3%,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中职工个人缴纳其本人工资的1%,企业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参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提高缴费比例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劳办字[]第204号)

发布日期: 19年8月4 日

执行日期: 19年7月1 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