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郑州劳动部门通知 代领失业金要有委托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20:00
人浏览

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明确规范失业人员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程序。 按照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按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其本人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凭证领取。失业人员确因患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致使本人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代领手续后,才能代领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本级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近3万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84元,加上每月可领取医疗补助金38.4元,即每位失业人员每月可以实领金额422.4元。在申领过程中,出现了失业人员逾期不领失业金、代领失业金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不全、已就业人员依然领取失业金等情况。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