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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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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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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在改革过程中,要稳妥地搞好新老制度的衔接,确保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出台,顺利实施。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前,要保证现有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正常运行,不能影响职工的正常就医和应享受的医疗待遇。同时,要加强对公费、劳保医疗的日常管理,严格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2、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3、省已成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抽调人员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4、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卫生、财政、医药、体改、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参见:《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皖政[1999]6号)

发布日期: 1999年2月2 日

执行日期:1999年2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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