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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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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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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制度。对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省医保中心要及时发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通知单》,用人单位自接到通知1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应按要求填报《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省医保中心应及时受理用人单位的登记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3、新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省医保中心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劳社医疗[2001]10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13日

执行日期: 2001年12月1日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01]51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0月19日

执行日期: 200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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