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6 11:59
人浏览

1992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职工擅自离职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指出: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矿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因此,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