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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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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就是指国家为了我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给我们所提供的社会基本保险。当我们进行工作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单位,会给我们进行社保的购买。那么当我们因为社保产生了劳动纠纷,这个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

  1、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或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3、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者对第二、三类社保争议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社保稽查部门举报,通过行政手段处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你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07年3月至09年7月,你工作了二年半,相当于2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08年2月1日起至离职之日止双倍工资。

  5、《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肯签,你完全可以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上述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全部加班费和绩效奖金、补贴。你还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以折算成现金支付)。如果公司不支付你上述赔偿,你可以按照我前面告诉你的程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直至诉讼。

  三、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的有关内容。社保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是符合规定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范畴,那么就是会受劳动仲裁的。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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