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自残手臂谎称工伤骗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7 11:48
人浏览

外来人员沈某和汪某打断同伙杨某的手臂后让其到单位上班假装摔倒,向单位骗取3600元赔偿款。日前,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这伙人提起公诉。

  沈某和汪某没有固定工作,两人商量合伙行骗。去年12月,他们在铁路上海站附近找到外来人员马某和杨某,谎称帮他们找工作,将他们骗到青浦区白鹤镇一家旅馆。几天后,他们将自残身体讹诈老板的计划告诉马某和杨某,两人赚钱心切表示同意。

  不久,杨某进了上海亚星洗染公司上班。同年12月15日,沈某和汪某用一根水管打断杨某左臂,次日杨某上班时假装摔伤。老板陆某信以为真,立即带杨某到医院治疗。汪某和沈某等人随后赶到医院,自称是杨某的朋友,与公司签订一份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3600元。拿到钱后,汪某和沈某占有大部分,仅买了一双鞋给杨某作为“奖赏”。

  此后,沈某和杨某在青浦区一家浴室试图故伎重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