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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以大换小拍卖老赖住房 近百民工拿到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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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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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将所有生产设备转移后逃匿,5月18日上午,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从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通过对被执行人住房以大换小拍卖的灵活执行方法,终于将涉及民工95人,欠薪25万余元的案件全额执行到位。据悉这是南汇法院首次采用以大换小的执行方式对房产案进行执行。

  从江苏、浙江等地来沪民工胡某等95人,原系上海某服装厂职工,因该厂拖欠他们工资,经上海市南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上海某服装厂应支付胡某等职工工资款总计金额25万余元。2004年3月,上述职工向南汇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上海某服装厂支付上述工资款。

  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上海某服装厂厂房系租借他人的,业主蒋某已将主要机械设备转移他处后逃匿。后又查明该厂是以蒋某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私人独资企业。现蒋某与前妻已协议离婚,约定一套产权房等财产归妻子所有,面积为82.01平方米。此前,因职工索要工资,蒋某妻子曾出具担保书,承诺自愿将该房产作为担保偿付尚欠职工的工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了上述房产,并追加蒋某前妻、儿子为被执行人。

  事后,法院公告责令居住在此房屋的蒋某前妻及儿子迁出。期间,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但问题随之而来,如法院对该房产强行变现,被执行人就没有栖身之地,考虑被执行人的居住问题,法院中止了进一步执行措施。

  由于案件难以执结,申请人情绪激动,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随时可能发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目前只有一套房屋,被执行人应有居住权利,法院曾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希望他们自己变卖,并明确法院将给他们保留适当安家费,但他们表示不愿意接受上述意见。因此,法院决定尝试新的执行方法,为被执行人先购置一套较小的房屋供其居住,然后再对被查封的房产作处置。经法院多次查找,法院在被执行人居住的同一新村购置了一小套房屋。鉴于被执行人不愿搬迁出法院查封的房屋,法院采取了强制搬迁措施。

  事后,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拍卖实得金额为47万元。扣除购置的小套房屋款,95名民工的工资全额执行到位。民工们终于拿到了拖欠2年之久的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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