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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向讨薪民工要赔偿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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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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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迟迟拿不到工资,百余名民工被迫滞留北京,欣旺公司起诉北京城建一公司拖欠200万元工程款。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本报曾于11月20日报道的《百民工告“城建”不给工钱》,此案的原告是四川欣旺公司,遭遇欠薪的民工都是跟随这家劳务公司来京务工的。在昨天的庭审中,城建一公司承认,楼的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都是由四川欣旺劳务公司所做,但他们表示已支付了全部338万元的工程款。在法庭上,四川欣旺公司负责人陈三军亲自出庭,陈三军说,因北京城建一公司拖欠200万元工程款,导致公司百名民工无法回家。“去年7月,公司带领300多名民工参加了朝阳区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建设。工程于今年5月底完工后,发包方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包括基础、二次结构等工程施工款200万元。”对于原告的诉讼,城建一公司承认东恒时代家园三期工程是欣旺公司所属工人所做,但认为己方支付了全部338万元的工程款。“我们不拖欠民工工资!”城建一公司的代理人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城建一公司还出示了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指出欣旺公司索要的基础、二次结构等项施工款已纳入主体工程中,先前支付的338万元已经包括了所有的施工项目款。“招标书与合同不符,应以合同为准。”欣旺公司代理人王宗玉表示,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存在分歧,按国家规定,主体与基础工程应该分开计算,并出示了相关政策文件。双方举证完毕后,城建一公司提起反诉:“欣旺公司延误工期46天,要求支付58万违约金。”城建一公司代理人说。被告反诉一提出,欣旺公司负责人陈三军“腾”的一下站起来:“是你们前期没做好,导致我们延误了19天开工。”陈三军情绪激动,掰着手指说,“为逃避春节高工资,被安排放假1个月。还有……前后总共加起来延误了79天。”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我也要反诉他。”由于双方提起反诉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宣布择日继续审理。

  华夏追访

  欠薪者钻法律漏洞

  昨晚,记者就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采访了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的熊武律师,他告诉记者,《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很有必要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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