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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干预得力 10余民工讨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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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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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时许,在宜宾打工的外地民工唐方英等10余人,找到在宜宾承包工程的成都某装饰公司项目经理讨要工资,不料工资没得到,反被项目经理徐波将其手腕扭伤。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干预下,徐终于签字同意,本月29日前支付民工工资。
民工 干了工作没得钱
据从自贡来宜宾打工的唐芳英介绍,今年4月初,她到宜宾找工作,经人介绍,和成都某装饰公司的吴某签订了承包宜宾某大楼内墙粉刷项目的合同,工程款按每月施工进度价款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后付清全款。不料唐等干到6月底一直没有收到工程进度款。其间唐一直找吴支付工资,但吴一直借故拖延。吴还叫他们找项目经理徐波,但徐也不支付工资。
昨日上午10时许,唐在宜宾某工地找到了徐波,并向其讨要工资,不料徐以手里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当唐要求徐一同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问题时,徐以有事为由不去,还出手将唐的手腕扭住,导致唐一只手腕被扭伤。接到报警的110民警赶到后,将徐和唐等人带到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经理 开始拒不签字
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当该支队工作人员要求徐波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时,徐拒不同意支付,也不同意签字。据徐波称,他只是公司的工程项目经理,该工程今年4月开工前,由公司委托的吴某和唐方英签订合同。据他了解的情况,在施工期间吴某已支付了6000元给唐方英下面的民工侯某,现在侯某已离开工地,加之他一直没有找到吴某,所以他要找到吴和侯后,才能支付民工工资。至于唐说他扭伤了其手腕,当时是他要外出办事,唐不要他走,他认为唐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才扭了唐的手腕。
责令3日内支付工资
据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陈元平介绍,徐拖欠唐方英等10多名民工工资问题,20多天前,该支队就向徐及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但徐一直没有来解决问题。至于徐提出已由其公司委托的吴某支付6000元工资给民工侯某的问题,由于徐不能出示依据,而徐是该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只能找身为项目经理的徐波解决问题。
昨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决定向徐及公司发出劳动保障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在3日内支付民工工资。最后,徐终于在责令改正决定书上签字,同意本月29日前支付民工工资。
宜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郭茂林表示,年关将至,该市一些地方拖欠民工工资情况时有发生,监察部门将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全力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 田富友 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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