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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折算成工资虚假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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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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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新报讯 (记者 李锦)10月14日,来宁打工的陈先生拨打法治新报新闻热线 (0951-6035709)询问:单位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直接折算到工资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今年4月,陈先生应聘到一家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该单位为其核定了计发工资,并声明社会保险费直接折算成工资。 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看似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实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付出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而社会保险则是通过国家立法,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用以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等情况下,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因此职工社会保险费应当由单位从职工的工资中扣出本人应负担的部分、加上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后统一缴纳,而不是当成工资直接支付给职工,由其本人自己缴纳。

  劳动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以工资或补贴等任何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都是虚假提高薪酬、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违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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