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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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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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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法定节假日加班是费怎么算呢?劳动局领导,为什么烟台城市公交公司的驾驶员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并且每周工作已超过44小时,也不支付加班费,也不按排休息,然而公司的管理人员加班有加班费,请问为什么?公平吗?符和法律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说,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这一规定是指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公交公司驾乘人员工作时间是经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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