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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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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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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较大冲击,对外向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影响尤为严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一揽子计划,采取了加大财税扶持、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等多项措施,对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表示,我国正逐步完善政策法律体系,推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政策法规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此举将有助于为中小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引导其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尽快走出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专家指出,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至关重要。

  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继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后,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截至2009年6月,北京、江苏、浙江、广西、四川、湖南等24个省(区、市)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15项配套政策。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出台了42个配套文件,各地区累计出台了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200多件,22个省(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导。

  “这些法律政策涉及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供创业扶持、推进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发展社会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多个方面。”王黎明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平等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

  协调解决融资难题

  “融资难,这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首要难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坦言。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中央财政资金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支持力度。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12亿元支持了592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安排3亿元支持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发展;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等。[page]

  此外,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扩大,到今年6月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已达273家,融资达979亿元。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取得新的进展,在2007年成功试点发行13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之后,今年4月又成功发行5.15亿元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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