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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就业困难人员 政府部门补贴社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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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昨日,宜宾县劳动保障部门人士通报称:该县出台新一轮的就业扶持政策,多项有力的就业措施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轻松就业,并全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据介绍,该县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前审批且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其中在2009年内享受期满的,一次性延长享受期限1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其余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额1/4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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