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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统筹城乡需要借力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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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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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逐步建立起来的。这种碎片化的制度设计发展到现在,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根据初步研究,我们发现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社会各界对于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的方向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对“什么时候开始做、做到什么程度”存在很大的分歧。

  通常而言,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工业化或者工业化后期,一般是在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之后才考虑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一个国家的整个产业结构发生大的变化,通常是农业产值占到GDP的5%以下,农业人口占整个国家人口的10%以下才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保制度。如果根据这个标准,我国还不具备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大城市才具备条件。

  但是在我国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仅仅根据统计公布的数据计算。目前,我国的农村户籍人口大数是8亿,但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农业从业人口已经降到10%以下,即使是在农业省市,留守在的农村的人,已并不单纯从事农业工作。因此从结构上看,按照户籍统计指标计算的比例是不恰当的。这个数据不足以反映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也就是说,在发达地区和大部分内陆地区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实际上,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适合农村的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要放在大的农村发展中加以考虑。

  目前农村的发展出现集中趋势,以苏州为例,一个是农民集中居住,另一个是土地集约经营。农民的保障模式由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转换。苏州当地农民的收入也从单一的农业收入转向多种渠道的收入。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目前有两条路径:一条道路是农民直接变成职工后,消灭农保。在大部分发达地区,农业人口占比小于5%,而且多数是50岁以上的人逐步减少,若把农民工稳定在城市,以苏州为例,农保这项制度已经合并到城镇保障体系中。第二条路径是对农业人口保障有一个长远的打算。

  根据新医改方案提出的要求,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是既定目标,现在主要是如何整合。我们认为,新农合转变为居民医保具备了条件。不过,要实现城乡统筹,仅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是不够的,还要集纳集体经济的力量。实践证明,统筹城乡起步早的地方都是借助于集体经济的力量。而在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农村实现统筹城乡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等待期。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处理一些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新农合发展很快,但运行的效果显示,真正的受益群体并不是农村最穷的人。受益群体有两个,一个是得了大病的人群,另一个是富裕人群。贫穷的农民由于负担不起自负部分,所以也就无法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部分。因此,在统筹城乡医保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穷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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