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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制,富士康如此“自愿”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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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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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郭台铭到深圳了解连串员工堕楼事件。对于无法阻止悲剧发生,他多次鞠躬道歉。5月26日,深圳市政府也举行了富士康跳楼事件说明会,新闻发言人李平表示,坠楼事件是各种问题和情绪的“叠加效应”(5月26日新华网报道)。

  就在郭台铭因无法阻止坠楼事件而鞠躬道歉不久,紧接着发生了“十二跳”事件。在短时间内集中发生坠楼,有多方面原因,但稍微注意一下就不难发现,富士康的薪酬管理很有“创意”:将基本工资定得很低,只有900元;而想得到更多的收入,只有加班。于是,员工为了多挣点收入,不得不选择加班。如果有富士康员工不选择加班,一天只上8个小时班,那只能拿900元工资。

  富士康的这种薪酬管理办法高明就高明在不用公司强迫,很多人都愿意主动去加班。除去一天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就意味着占用了企业员工的休息等时间。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无休止的上班、加班并像机器一样重复着一样的劳动,并缺少和亲朋好友乃至社会的交流,思想不出现问题那才是怪事。说得严重一点,富士康的这种薪酬管理制度涉嫌变相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据报道,出现“十一跳”事件之后,富士康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底薪由现在的每月900元上调到1200元。在笔者看来,这种上调还是换汤不换药。要防止类似坠楼等事件的发生,真正人性化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富士康有必要彻底改革当前的薪酬管理制度,不要让制度去逼迫员工“愿意”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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