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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权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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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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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由于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涉及两个“雇主”,如果不明确劳动者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易造成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责任,严重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从立法上根本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政府、工会组织等应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或用工单位工会行使自己的劳动结社权,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是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用工单位不得因被派遣劳动者未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而拒绝,并由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善用工单位工会建设工作。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工作,且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都足参照用工单位与其从事相同工作的正式雇工的标准而定的,所以与用工单位正式雇工之间具有较多的共同利益,加入用工单位的工会对被派遣劳动者而言具有重大意义。政府、上级工会组织应积极推动《工会法》的贯彻落实,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帮助、指导完善基层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协助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构筑企业和谐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应积极探索组建工会的途径,推进派遣单位工会的组建工作。劳务派遣单位应积极探索组织工会的途径,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派遣劳动者加入派遣单位工会的,派遣单位工会町以与用工企业的工会协商,委托其管理被派遣劳动者的日常工作。对于派往同一用人单位的会员可成立工会小组或其它工会分支机构,并选举该分支机构工会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出面跟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决定集体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工会组织、企业应定期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工会干部政治理论、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精的工会干部队伍,特别是对于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劳务派遣工,更需要工会干部提升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使其能够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解决劳动经济纠纷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把代表、维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增强劳动者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和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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