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打工者猝死工棚家属索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06:41
人浏览

  周女士受老乡田某的雇用,从河北老家到北京建蔬菜大棚,在此过程中猝死。周女士的家属认为属于在工作中死亡,将田某起诉到法院索赔30万元。昨天,此案在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周女士的家属说,去年6月底,田某承包了张某在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水泉村的菜棚建设工程,把周女士接到北京,在水泉村的工地上当瓦工搭建菜棚,日工资110元。同年7月10日早晨,周女士被发现在工棚里死亡。她的家属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亡,要求雇主田某和菜棚所有方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30万元。

  被告张某和田某称,事发当天早晨4点,工友发现周女士在通道上躺着,当时报了120,送到医院之后死亡。他们认为,周女士本身就有疾病,在死之前她自己还买了药,她猝死的原因是疾病,与劳动并没有关系,也不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死亡,所以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阅读延伸: 劳动全文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