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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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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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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将大幅提高郑州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随着该标准的出台,郑州市对孤儿的保障标准位居全省首位。要求在年底前将提高后的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发到孤儿的手中。

  郑州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从2011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城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850元,六县(市)城镇户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六县(市)农村户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同时,鉴于儿童福利机构中残疾儿童比例高、残疾程度高、营养康复和医疗需求大的特点,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

  意见提出,郑州市将把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政府兴办的医疗机构要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

  孤儿教育保障方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将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将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比照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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