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天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16:52
0人浏览
导读:会议还研究了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草案)》以及《2011-2015年天津市造林绿化规划》本报讯(记者白俊峰)市长黄兴国昨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

  会议还研究了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草案)》以及《2011-2015年天津市造林绿化规划》

  市长黄兴国昨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恪尽职守、常抓不懈,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副市长崔津渡、熊建平、王治平和秘书长袁桐利等出席。

  会议强调,当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的时期,建筑项目多、施工队伍庞大,各种车辆设备、新建工厂和商业设施都在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危化、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商贸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狠抓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责权对应原则,对管辖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切实负起责任;要狠抓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落实。

严格实行考核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强调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对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把预算公开工作做深、做细,积极稳妥推进,注重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主动与同级人大沟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要加强具体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专项检查,促进预算公开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市政府各部门作为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带头做好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推进预算公开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1-2015年天津市造林绿化规划》。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