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四川:被派遣劳动者未带薪年休 用工单位将受严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22:53
人浏览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昨日起到12月20日止,将进行为期45日的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整治行动。这次的整治行动将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超出核定经营范围或违规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依法清理。

  “这次行动中,将重点检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重点,其中包括,被派遣劳动者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对于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如果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没有把劳务派遣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没有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参加工会权利或者没有以非全日制形式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都将受到严厉处罚。(黄旭阳 杨琳皓)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