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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将对村干部等特殊人群参保养老保险给予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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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14日)从银川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银川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日前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方案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低保家庭,三级劳模,村干部等人群给予缴费补贴。

  对于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缴费困难的人员,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财政将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其中,对重度残疾缴费困难人员,宁夏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元,银川市本级财政承担50元。对低保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有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财政各按25元给予缴费补贴。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民,如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宁夏自治区劳动模范、银川市劳动模范,银川市每年将分别补助960元、720元和480元。对村干部,个人按照宁夏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按照24%的比例给予补贴。

  据介绍,凡是具有银川市三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照相应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

  为了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该方案还建立了奖励机制。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将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目前标准基础养老金为55元。(许大为)

延伸阅读: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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