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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为参保职工更换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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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广大城镇参保职工就医,从2011年10月10日起户县医保中心为全县4.7万名参保职工更换《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目前,此项工作全面结束。参保职工持《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可在西安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任意选择就医医院,实行挂帐结算,真正实现了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从此告别了“同城不同待遇”的现状。

  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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