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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预调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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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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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记者从南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获悉,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从2012年1月1日开始,预调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时,对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预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在2011年度缴费基数上暂按13%增长

  据介绍,凡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民营、私营、联营、外商投资等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自2012年1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2011年度缴费基数基础上暂按13%增长,并按增长后的缴费基数缴费。南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利用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各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工资,预征社会保险费。

  预征期间社保费多退少补

  记者了解到,2011年南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全市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进行年审,参保单位根据审核的缴费基数缴费,对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预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预征期间离开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死亡的缴费人员不作调整。

  同时,参保人员在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保经办机构暂按2010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待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其基本养老金,多退少补。(王欢)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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