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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学生实习期间享受工伤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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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3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和学校缴纳工伤保险费;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

  据悉,贵州省是自去年《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来,全国首家颁布施行工伤保险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共32条。条例结合当地实际,对《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具有突出的地方特色。条例加大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明确了建立省级统筹制度,设定了特殊待业的缴费方式,关注伤残职工的养老保险,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并把实习学生列为保障对象,使条例的实行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到去年底,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93、9万人,参保单位有44694户,其中农民工7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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